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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照片:VNA)
河内(VNA)的越南陆地和岛屿治理局7月22日举行了一次夹杂动力征询就推行操纵海上风力发电追求定见。
该机构副主任张德立(Truong Duc Tri)说,海上风力发电开辟是越南的重要组成部分COP26许诺从化石燃推测绿色能源的改变。
按照Tri的说法,这类可再生能源的首要上风包括,与其他能源相比,它可以发生更多的电力,同时利用更少的地盘。
但是,在挑选建造海上风电场的最好地址时,出现了很多困难。
东南亚能源过渡伙伴关系的主任Sirpa Jarvenpaa说,要实现其成长约7千兆瓦的方针海上风力发电到2030年,到2045年再增加54gw,越南需要对近海地域停止观察,以肯定能够的位置。
越南T&T团体和丹麦跨国电力公司Ørsted之间的一个财团的代表Sebastian Hald Buhl说,在核准和授与陆地观察答应时,有需要经过利用资历预审标准来确保越南海上风力资本的有用操纵。
他补充说,应尽早发放专有勘察答应证,以避免堆叠。
在会上,预会者还会商了越南到2030年的海上风力发电成长计谋,以及对2050年的展望;听取了项目开辟商对越南水域风力丈量、地质和地形观察的期望;并提出了促进这类能源开辟的处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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