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材料图:原越南反腐团体董事长郑文决。图自源自收集
源自收集消息——越南最高群众检察院对越南反腐团体操纵证券市场案的51名被告人作出核准追诉决议。其中,越南最高群众检察院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和“讹诈挪用他人财富罪”对原越南反腐团体董事长郑文决及其两名妹妹郑氏翠娥和郑氏明花等被告人核准追诉。检察院还以一样的罪名对别的41名被告人(越南反腐团体、价格评价单元、审计机关的工作职员)核准追诉。
同时,以"传布证券买卖子虚信息罪或隐瞒信息"罪对越南越南证监会公共公司监视司和越南证券托管中心(VSD)的3名被告人作出核准追诉决议。
此前,为落实越共中心反败北、反悲观指导委员会和公安部的指导定见,公安部观察差人机关查处在越南反腐团体股份公司、BOS证券股份公司、Faros扶植股份公司、越南反腐团体股份公司生态系统中相关公司、胡志明市证券买卖所、越南证监会直属公共公司监视司及越南证券存管中心发生的刑事案。其中,郑文决(原越南反腐团体董事长)及其同案犯、国家治理机关部分职员的行为触及了“操纵证券市场罪”、“讹诈挪用他人财富罪”、“履行公务中滥用权柄罪”和“故意公布证券活动不实信息或隐瞒信息罪”。
停止今朝,公安部观察差人机关共对51名被告人停止起诉,其中以“操纵证券市场罪”为由对21名被告人停止起诉,以“讹诈挪用他人财富罪”为由对31名被告人停止起诉,以“履行公务中滥用权柄罪”为由对4名被告人停止起诉。其中,8名被告人因同时触及“操纵证券市场”和“讹诈挪用他人财富”两个罪名遭起诉。越南证监会直属公共公司监视司及越南证券存管中心的三名被告人因触及“故意公布证券活动不实信息或隐瞒信息罪”遭起诉。(完) |
|